2006年1月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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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偿招领、有奖让座遭遇“义与利”的责难
张涛

  近年来,“有偿失物招领”、公交车“有奖让座”等在不少城市悄然兴起,由于这些新生事物与拾金不昧、为老弱病残乘客让座等社会公德及传统美德发生冲突,一出现就遭遇“义与利”的责难。
    在河北石家庄,一家名为“运德”的失物招领公司2003年开业,作为中介,该公司通过主动联系失主开展业务,并向失主收取一定服务费,将其中一部分付给拾遗者,余下费用作为“利润”。而在河北保定等地,一些地方公交车还设立了“让座奖”,凡主动让座者,可以从司机那里领到一张奖励卡,每张卡都可到商店兑换价值1元的面包,两张卡可以兑换价值5元的套餐一份。
    据了解,在我国广州、杭州、扬州等地,这类失物招领公司都曾在争议声中开业,由于各种原因,这些公司经营状况大多举步维艰。公交车“有奖让座”则在许多城市已屡见不鲜。
    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有偿招领、有奖让座等的倡导者坦言,这样做的目的是用物质激励人们公德心的回归,是基于一种现实的考虑,比如“有偿招领”是为了合理补偿拾得者在失物归还过程中的付出,从而鼓励人们主动寻找失主,提高物归原主的可能性。因为东西遗失,很多情况下找不回来,原因之一是捡到失物者不愿耗时费力去寻访失主。而“有奖让座”则是为奖励让座者承受站立的劳累,提高这些“善举”的可能性。
    公德心要用物质利益激励,这与拾金不昧、为老弱病残乘客让座等传统美德相违背。记者在石家庄采访一些普通市民时,他们普遍认为,传统教育中,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都要交给警察,在公交车上为老人让座更是天经地义的事,这是人人共知的社会公德,如果被注入物质因素,这不符合道义的内涵。